国家再三喊话:要给老百姓“涨工资”!信号无比强烈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16:35:09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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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2日 16:35:09
文 | 付一夫
给老百姓涨工资,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阶段。
今年以来,中央层面陆续出台多份重磅文件,密集释放出“涨工资”“提高居民收入”的信号。例如,3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首次在2025年提出“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5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提出“推动企业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推动上市公司开展中长期激励,制定稳定、长期的现金分红政策”;6月9日,中办、国办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等。
而在地方层面,各地也都纷纷响应中央的号召。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广东、福建、重庆、四川、贵州、内蒙古、山西、新疆等地均上调了最低基本工资标准,覆盖范围可达数千万名劳动者。
种种举措,显然都是为了提振居民消费。
放眼当下,需求不足已是掣肘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叠加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种地缘冲突不断等因素的扰动,我国外贸面临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加,这便在客观上强化了我国提振内需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正因如此,去年12月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特别提到了“要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而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做出了更为详细的部署,并将扩内需明确列为2025年9大任务之首,甚至位居“发展新质生产力”之前;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更是反复出台相关政策,旨在全方位地提振居民消费,助力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不过说到底,想要让居民敢于消费、乐于消费,收入的增长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众所周知,足够的收入和财富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然而从近期数据来看,居民收入和财富的确正在面临着增长压力,从而对于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造成了制约。究其原因,除了此前特殊三年时期造成的居民和企业资产负债表受损,“疤痕效应”尚未得到完全修复之外,还有以下两重因素在起作用:
其一,楼市的下行。
自2021年下半年至今,我国房地产下行已经历了三年之久。对于广大居民来说,房子不只是一个居住的场所,还是复杂的各种社会、经济乃至政治关系的交织点,具有商品、财产、投资等一系列属性。有数据显示,我国居民资产中近70%都是实物资产,其中房产占绝对的主导地位,因此房产价格波动会引发显著的“财富效应”。然而近几年房价的持续下跌,导致居民财富缩水严重,严重打击了人们的消费信心。
与此同时,房地产产业链条非常长,涉及到建材、建筑、家装、金融等多个产业,总共占据GDP的比重高达30%左右。楼市的调整,不可避免地对产业链上下游形成广泛冲击,不但严重压缩了相关企业利润,还会对国民经济形成拖累,继而造成居民收入下降,消费信心不足。
其二,部分行业的深度规范调整。
最典型的便是金融业。长期以来,金融业一直都是高薪高回报的行业,然而近两年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金融业各方面都在经历限制和调整,行业的成本压力和竞争压力都在增加,从业者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也有所下降,而这部分人的消费意愿难免要受到压制。
数据可以说明问题。2024年全年,北京和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4.5%和4.6%,明显低于2023年全年的5.6%和5.1%,这与其金融业发达且占比较高有着直接关系。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为-3.1%,实属罕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金融业收缩对于居民消费的不利影响。
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消费的增长离不开收入的稳步增加,因此想要扩大消费,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势在必行。考虑到当前我国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工资性收入,其占比常年保持在55%以上,那么增加收入的最直接办法自然就是涨工资,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这便是近期一系列重磅文件相继释放“涨工资”信号的根本原因。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政策端虽然支持给老百姓涨工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的收入就能立刻实现大幅度提升。原因在于,不同行业基本面存在差异,受到客观环境的影响程度也有不同,部分企业甚至还面临着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压力,故而想要无差别地给所有劳动者涨工资,实际操作层面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说到底,居民收入的提升需要以经济持续增长作为终极支撑,发展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后续我们还需要在推动经济发展上继续发力。
话说回来,除了“涨工资”之外,还有哪些方法能够提高居民收入呢?
其实纵观世界经济史,在提高居民收入方面的确有颇为成功的案例,那就是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这可以理解为由日本政府制定的一个“十年发展计划”(1961-1970年),按照计划要求,十年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收入都要实现**,即通过提高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机制等方式,让国民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7.2%,最终目的则是提高日本国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国民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进步的协同并举。
而在“国民收入倍增”的实践当中,日本留下了很多宝贵的经验:
首先,是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
在提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之后,日本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来引导农业经济的发展。具体涉及到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注重提高农业生产率、大力在农村推行机械化生产等等。同时还推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让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成为非农人口,并在住房、教育、保险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关照,如此不仅打通了农民工向上跃迁的渠道,还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支撑。而一系列举措的结果,便是农民收入的提升以及各项权益的保证。
其次,是着力缩小不同阶层间与区域间的收入差距。
在提高职工工资方面,日本通过最低工资制度及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并缩小行业工资差别;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日本倡导小型企业之间的联合,要求同行业的大型企业要对中小企业提供设备以及技术人员的扶持以确保共同繁荣,促使中小企业不断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技术生产能力,同时配以财政金融政策倾斜,有效激发出中小企业的活力,并极大地吸纳了就业;在缓解区域不平衡方面,日本当局给予落后地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在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上加以支持,并且大力鼓励企业和工厂向落后地区迁移,以缓解东京、大阪等人口密集一线城市的生产生活压力;在扶持低收入群体方面,日本采取“限高、扩中、补低”的财政补贴政策,收入越低的群体,从国家财政获得到的补助越高。
最后,推行低赋税,健全社会保障。
为了提高国民收入,日本在税收方面大做文章。例如,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税率、增加纳税人家属的补偿额度等方式进行全民减税,并将经济高速增长所增加的大部分税收用于减免个人所得税,守住税负不超过个人收入20%的红线。与此同时,日本加强了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扶持力度,并做出规定,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拨款从1961年起必须保持年均8.9%的增长率,其结果便是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拨款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1961年的4.8%提高到1970年的6.1%。此外,日本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大力实施及完善国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制度等,并将防止贫困作为核心课题,推进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制度等一系列举措。
经过十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日本国民收入格局大大改善,发展不平衡问题亦是得到显著缓解。而收入的增加也促进了日本内需的增长,人们越来越愿意在休闲、旅游、娱乐等方面加大消费力度,继美国之后的又一个“大众消费社会”随之而来。
而日本的实践,亦是值得我们深思和玩味。
除了上述经验之外,对于我国而言,还可以在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上下功夫。
如前文所述,就绝大多数人而言,工资性收入一直都是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占总收入比重常年保持在55%以上,而财产性收入占比仅有不到10%。放眼全球,很多发达国家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都要显著高于我国,这便意味着我国居民在提升财产性收入方面仍有较大潜力。
居民财产方面,楼市和股市自然是大头,这便是为何中央一再强调要“稳住楼市股市”。就目前来看,鉴于楼市仍未出现明显的见底反转信号,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自然要从资本市场做文章。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通过种种方式来推动资本市场生态优化,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同时也应大力扭转资产价格下行预期,真正强化资本市场的赚钱效应,继而让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不断提升,这对于扩大消费而言同样是意义深远。
作者已持有文中所涉及的股票或其他投资组合。
本文仅代表撰稿人个人观点,不代表摩尔投研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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